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金台区人民检察院A4 彩色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直接订购10台A4彩色打印机,成交供应商宝鸡炳桦商贸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5000元,2026-11-03验收合格。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CHT-宝鸡市-2026-471983
二、合同名称:金台区人民检察院A4 彩色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SCDD-宝鸡市-2026-454335
四、项目名称: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9号
联系方式:0917-3102042
供应商(乙方):宝鸡炳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号院12幢1单元1808号
联系方式:138917719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A4彩色打印机 | 10(台) | 2500.00 | 25000.00 |
合同金额: 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A4彩色打印机 | 10(台) | 2500.00 | 25000.00 |
合计金额: 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八、验收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九、验收组成员:李生龙郑婷婷蒲大彤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1月03日
内容提要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直接订购10台A4彩色打印机,成交供应商宝鸡炳桦商贸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5000元,2026-11-03验收合格。
关键信息
- 合同金额25000元,采购A4彩色打印机10台
- 采购方式为直接订购,单一标项
- 供应商为宝鸡炳桦商贸有限公司
- 验收日期2026-11-03,验收结论为合格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22a154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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