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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采购喇家寨社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1,205,615.89元,竞争性磋商,公示期2026-11-05至2026-11-09

信息类型采购预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所属地区陕西省 · 汉中市
采购人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120.56万元
中标人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90/6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经办
联系电话13709166115

公告正文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拟对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勉县元墩镇喇家寨社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5,615.89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勉县元墩镇,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三栋楼屋面防水共 2005平方米,新增钢构电动自行车棚3个、共75平方米,新建DE100(PVC-U)排水管道1472米、DN300双壁波纹排水管(HDPE)190米、污水检查井(Φ1000)33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一标段:

1. 工程概况:

安置区(一):原有单体屋面防水改造,共2个单体,每个单体屋顶建筑面积为 615.80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安置区(二):原有6层楼室内排水改造、屋顶装饰檐口瓦改造。给排水改造面积共计1449.68平方米,原有6层楼室外新增3个钢结构电动车棚,尺寸分别为10*2.5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90日历天;

3.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

1.工程概况:

安置区(三):原有单体屋面防水改造及屋面墙面变形缝改造,共1个单体,屋顶建筑面积为772.9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4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6承诺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上内容仅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7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采购包2:

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4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6承诺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上内容仅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7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 2026年11月09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经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09166115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04日

内容提要

勉县元墩镇人民政府采购喇家寨社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1,205,615.89元,竞争性磋商,公示期2026-11-05至2026-11-09

关键信息

  • 预算1,205,615.89元
  • 竞争性磋商
  • 公示期2026-11-05至2026-11-09
  • 工期90/60日历天
  • 质量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合法授权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42a149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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