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2026年宁强县巨亭镇集镇供水水源补充工程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采购宁强县巨亭镇集镇供水水源补充工程,预算120万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6日至10日公示。
公告正文
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拟对2026年宁强县巨亭镇集镇供水水源补充工程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宁强县巨亭镇集镇供水水源补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0,000.00
二、项目概况
新建引水坝1座,30平方米沉淀过滤蓄水池1座,50立方米蓄水池2座;铺设DN90PE输水管道6.5公里,安装消毒净化设备1套。(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 ⼯期: 60 ⽇历天。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有关施⼯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
3. 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合同⼯程完⼯验收合格之⽇起 24 个⽉。
4. 漏项处理:施⼯过程中发现⼯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程的,该漏项⼯程作为本项⽬ 采购的组成部分,采购⼈和供应商可以按照双⽅合同的规定协商解决。
5. 施⼯要求:
5.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5.2 所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满⾜施⼯ 要求;
5.3 ⼯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达到合格;
5.4 遵守有关施⼯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安全,包括悬挂警⽰标牌、装设围栏、配备安全⼈员等,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费⽤和责任;
5.5 施⼯单位必须服从当地对治安、卫⽣、环保、社会保险等⼯程建设的统⼀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费⽤以及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罚款;
5.6 本⼯程不允许转包;
5.7 供应商⾃⾏办理垃圾清理⼿续,遵守当地政府垃圾分类处理有关规定,承担⾃⾏处置不当导致的全部费⽤和责任。
6. 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6.1 国家现⾏有关法律、法规、环保和技术指标;
6.2 本项⽬施⼯合同;
6.3 经批准的设计⽂件及⼯程变更⽂件;
6.4 有关部政府部⻔的规定。
7. 项⽬检验与验收:
7.1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提交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
7.2 验收须以合同、磋商⽂件及响应⽂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进⾏电⼦签章。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供应商为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企业法⼈、负责⼈或其他组织或⾃然⼈,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件或⾃然⼈的⾝份证明。 |
| 5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员参加磋商全过程 | 法定代表⼈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合法有效的⾝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份证扫描件。 |
| 6 |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违法活动记录,在信⽤中国⽹站未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未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7 | 企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利⽔电⼯程施⼯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 |
| 8 | 项⽬经理资质要求 | 拟派本项⽬的项⽬经理须具备⽔利⽔电⼯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建⼯程(出具⽆在建承诺书)。 |
| 9 | 其他要求 | 1、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的响应。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件并进⾏电⼦签章;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 2026年11月10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处。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经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4455228
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05日
内容提要
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采购宁强县巨亭镇集镇供水水源补充工程,预算120万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6日至10日公示。
关键信息
- 预算120万元
- 竞争性磋商
- 公示期2026年11月6日至10日
- 工期60日历天
- 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70ba18a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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