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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采购,预算2,665,468.91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12日截止。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11-12 16: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投标截止2026-11-12 16:00
开标时间2026-11-12 16:0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
采购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66.55万元
项目编号ZJZB2026-CS108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4个月
采购人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6818076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B2026-CS1089

项目名称: 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65,468.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665,468.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665,468.9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 (单位)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 (元)
1-1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 施工1(项)详见采购文件2,665,468.9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6年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须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联系方式: 13484667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2号高科大厦17、18F

联系方式: 029-88336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 18681807608

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内容提要

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片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示范项目采购,预算2,665,468.91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12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2,665,468.91元
  • 竞争性磋商
  • 2026年11月12日截止
  • 小微企业采购
  • 4个月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8/7eaee02c-87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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