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工程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预算1630万元,计划工期300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公告正文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工程 已由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28号
2.3招标规模:对乌兰浩特卷烟厂厂区内建筑物整体修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屋面防水及相关排水设施全面更新改造、联合工房及辅房窗户改造、联合工房及辅房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隐患整改、联合工房及辅房内墙修复、厂区内建筑物周边散水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63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22002026101602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工程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630.0 | 工期(日历天) | 3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两个月内)。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两个月内)。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两个月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末的财务状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至今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不挂靠、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中标后不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成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合同履行期间常驻现场履职;若存在外挂资质或施工时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成员,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4) 根据【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暗标评审”的通知】要求,遏制围标串标、破解“人情干扰”和倾向性评标,促进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营造更加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结合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已全面启用“技术暗标”评审功能,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8 22:00 至 2026-11-0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28号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电话:0482-8499065
招标代理: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东影南路巨华开心果E座504室
联 系 人:都工、刘工、孟工
联系电话:14747885719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兰浩特
联 系 人:刘海洋
联系电话:0482-8232682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10-28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内容提要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建筑物整体修缮工程项目,预算1630万元,计划工期300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预算1630万元
- 计划工期300天
-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18 09: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nmg.gov.cn/jyxx/index_24.html?id=130cbc1f-24db-4b52-bef9-f4395e5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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