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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2号楼1单元602室房产公开转让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公开转让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2号楼1单元602室的房产(建筑面积96.06平方米),底价47.385万元,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招标公告江苏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10-28 17: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投标截止2026-10-28 17: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连云港
采购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
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7.38万元
项目编号003006001
采购方式其他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905139315

公告正文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2号楼1单元602室房产公开转让
标的坐落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
房产房产证号苏(2017) 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46440号建筑面积96.060000(平方米)
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土地证号无
土地使用权面积28.900000使用期限2067年09月22日止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住宅
建筑类型混合户型结构两室一厅
所在楼层7层楼层高度7层
装修情况室内简单装修,维护状况较好,成新度较高。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配备电梯否欠费情况无
房屋坐落市中心抵押情况无
租赁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该房产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周边路网较密集,交通便捷度高,邻靠市民广场,有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较齐全,周围环境较优。
其他情况无
标的现状房屋目前为空置,经评估,建筑物整体维修保养状况较好,且整体规划及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居住需要。
评估情况评估价58.68万元
评估基准日2026-03-16
评估机构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后决定是否受让。 四、 意向受让方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的,在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需充分了解金融机构房屋贷款政策,并自行评估房产贷款可行性,不得以自身或受让标的未满足房产贷款条件为由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五、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七、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八、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20700838989908Q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47.385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受让方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选择下述支付方式: (一)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价款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合同生效且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全额成交价款银行回单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二)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首付款不低于成交总价的30%(具体根据银行按揭贷款审批为准)。受让方须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讫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金额直接转入指定交易结算账户。交易所在合同生效且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首付款银行回单、成交价款尾款银行回单或银行出具的贷款通知书、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受让方未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剩余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 违约条款: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产权交易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逾期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实质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滞纳金,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转让方损失包括转让方的实际损失和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险费、保全费、评估费等。转让方有权从已收房价款扣除交易服务费用、滞纳金及其他受让方应付款项后退还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与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联系人马经理现场勘察联系方式13905139315
现场勘察补充说明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7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一、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 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转账之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的意向受让方账号,进入 “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进行保证金“确认付款”,确认后订单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 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存量房买卖合同 》; 2 、《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 “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 执行。
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 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 cq.jscq.com.cn ),按照平台竞价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 (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 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服务费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 cq.jscq.com.cn )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后续如产生竞价,以短信通知为准,延时竞价周期180秒,竞价阶梯1000元。
附件资料09-2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2号楼1单元602室不动产证.pdf 08存量房买卖合同.pdf 收购承诺函.docx

标的物位置

GS (2026) 4921号 - 甲测资字11110974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5-8316336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内容提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公开转让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安商城2号楼1单元602室的房产(建筑面积96.06平方米),底价47.385万元,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关键信息

  • 转让底价47.385万元,评估价58.68万元
  • 保证金7万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受让方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支持银行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成交总价的30%
  • 不接受联合受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61028/JSCQ_XM_35781.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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