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港路(湘江大道-大托路)道路工程(非涉铁段)施工监理(第二次)-澄清公告
观音港路道路工程(非涉铁段)施工监理(第二次)变更公告,澄清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潜在投标人疑问。
公告正文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 、现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条第( 3 )款澄清如下:奖项计分时,获奖文件或奖项申报材料中须注明工程类型,否则该奖项不予计分。
2 、鲁班奖的公布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公布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二 、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 1 :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 “ 监理服务期限 ” 栏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填写文字,请明确监理服务期限写多少天?
答: ( 1) 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
问题 2 : 问题 1 :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请问非招标工程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答: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为非招标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条要求。
问题 3 :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告【关于住建行业信用分值有关情况的公告】内容——“建筑企业在参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时,住建行业信用分值由信用评价部门统一按 100 分计算”,本次项目的信用评价分数是否按此公告实施?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4条信用评价。统一信用评价分值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各项信用分值得出的综合评价分值,其中住建行业信用分值按《关于住建行业信用分值有关情况的公告》执行,占综合评价分值的60%。
三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 本次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答疑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
招标人: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提要
观音港路道路工程(非涉铁段)施工监理(第二次)变更公告,澄清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潜在投标人疑问。
关键信息
- 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明确奖项计分要求;答复潜在投标人疑问,包括监理服务期限、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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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construction?bidSectionI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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