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清丰县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公开招标,规模6495648.71元,工期60天,2026-11-18截止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丰县高赵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2024﹞7号)、《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实施招标的决定》(清住建文﹝2026﹞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401-410922-04-01-722628 ,招标人为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和中央预算内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标 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1 .1 项目名称: 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
2. 1. 2 项目编号: ZLPY2026-1005
2. 1. 3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 1. 4 项目标段编号:E4109005080A01893001001
2. 1. 5 建设地点: 清丰县高赵店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内
2 .1 .6 建设规模: 开闭所、配电室设备,高压电缆等
2. 1. 7 计划投资: 6495648.71 元
2. 1. 8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 1. 9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1. 10 项目类别: 工程类
2. 1. 11 质量标准: 合格
2. 1. 12 其 他: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2执行的招标投标 政策: /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 核查随机法 (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标段)
3.1资质要 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 / ;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格或 / ;
3.3业绩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 提供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黑名单 ”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 ”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开标当天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 中标候选人 资格应予以否决。
3.6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 ( 或质量员 ) ,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 ( 或造价师、造价员 ) 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项目组管理成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和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 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查询结果截图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
3. 7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策资格要求: / 。
3. 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 10 其他要求: / 。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请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 其他材料:本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材料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 闫玉海
电 话: 13721736235
招标代理机构: 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下皇新村高峰大厦315
联系人: 王乐
电 话: 13213479330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电 话: 0393-722185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 : 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年 10 月 28 日
内容提要
清丰县高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公开招标,规模6495648.71元,工期60天,2026-11-18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6495648.71元,工期60天,2026-11-18投标截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 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施工业绩
原始公告:https://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12763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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