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穆阳溪流域上游段(城区段)生态功能提升及生态价值体现项目一期(施工)
周宁县穆阳溪流域上游段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公开招标,预算22930704元,工期500天,2026年11月23日截止投标。
公告正文
招标
公告 2026-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穆阳溪流域上游段(城区段)生态功能提升及生态价值体现项目一期(施工)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周发改审批〔2025〕7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实施范围包括:(1)坂头村、洋尾村、洋庄村:建设DN300~DN800雨污水管网,并对破除道路进行硬化恢复。(2)龙腾湖改造提升:建设生态步道、人工湿地(白鹭栖息地),实施河道疏浚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及龙腾湖改造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
管径0.8~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930704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 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5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11月23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 ,邮编: 355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151210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675781 ,传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黄玮 联系人: 黄玮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联系电话: 0593-5635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联系电话: 0593-2153103
收藏 打印 关闭
内容提要
周宁县穆阳溪流域上游段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公开招标,预算22930704元,工期500天,2026年11月23日截止投标。
关键信息
- 预算22930704元
- 工期500天
- 2026年11月23日截止投标
- 要求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省外入闽建筑企业需按规定填报信息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原始公告:https://ggzyfw.fj.gov.cn/business/detail?name=%E5%91%A8%E5%AE%81%E5%8E%BF%E7%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