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由宝鸡市金台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林灼华工程咨询(陕西)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H2026023-GC
项目名称: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9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业绩需真实有效);
(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书)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9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需真实有效);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各供应商仅可参与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石桥村
联系方式: 0917-3688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林灼华工程咨询(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嘉华大厦908室
联系方式: 17392685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娟娟
电话: 17392685386
中林灼华工程咨询(陕西)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内容提要
2026年金河镇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由宝鸡市金台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林灼华工程咨询(陕西)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 项目:种植农产品种加销一体化建设
- 方式:竞争性磋商
-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时间:2026-10-28 发布,开标时间未知
- 预算:未提及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28_27577453.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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