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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尾镇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的终止公告

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采购的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发布终止公告。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所属地区贵州省
采购人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贵州贵瀚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GZGH-2026-0930

采购项目名称: 麻尾镇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就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条款提出澄清问询。经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实: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非货物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第九条;6% 价格扣除政策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制造产品情形;工程项目扶持对象为承建工程的小微企业,不适用该产品价格扣除条款;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小微企业优惠应为价格分加分 3%-5%,无小微产品 6% 报价扣除政策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直接套用货物类项目政策,评审标准存在政策适用错误,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存在根本性冲突,无法开展公平评审,继续评审将产生重大投诉风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本次评标,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终止原因: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就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条款提出澄清问询。经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实: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非货物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第九条;6% 价格扣除政策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制造产品情形;工程项目扶持对象为承建工程的小微企业,不适用该产品价格扣除条款;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小微企业优惠应为价格分加分 3%-5%,无小微产品 6% 报价扣除政策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直接套用货物类项目政策,评审标准存在政策适用错误,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存在根本性冲突,无法开展公平评审,继续评审将产生重大投诉风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本次评标,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898544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贵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7号楼3316号

联系方式: 18585066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家华

电 话: 18585066561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采购的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发布终止公告。

关键信息

  • 项目已终止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2610/t20261028_27575258.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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