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无主零散小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CQS26C02978)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预算2297.67万元,公开招标,11月27日截止。
公告正文
重庆市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无主零散小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CQS26C0297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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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无主零散小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6C02978 采购执行编号: ZC-GZ-26001977
项目名称:重庆市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无主零散小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2,976,700.00元
最高限价:22,976,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5,197,9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地块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开展治理修复,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完成污染土壤、底泥、地下水的修复与处置治理。 |
包号:2
| 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治理修复 | 6,109,7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原址地块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开展治理修复,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完成污染土壤、沾染构建筑物及遗留固危废、地下水的修复与处置治理。 |
包号:3
| 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F7-19地块(拟建鸡冠石派出所)治理修复 | 2,014,2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F7-19地块(拟建鸡冠石派出所)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开展治理修复,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完成污染土壤的修复与处置治理。 |
包号:4
| 万盛经开区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5,375,6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万盛经开区污染地块(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和美机械加工厂、原晋林机械厂铸件加工区地块)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开展治理修复,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完成污染土壤、沾染墙体、遗留废药品和废油的修复与处置治理。 |
包号:5
| 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地块效果评估 | 768,8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原址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包号:6
| 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效果评估 | 850,3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重庆井口农药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包号:7
| 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F7-19地块(拟建鸡冠石派出所)效果评估 | 375,8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F7-19地块(拟建鸡冠石派出所)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包号:8
| 万盛经开区污染地块效果评估 | 1,151,1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万盛经开区污染地块(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和美机械加工厂、原晋林机械厂铸件加工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进行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包号:9
| 项目“软建设”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优化 | 1,133,300.00元 | 1 | 项 | 服务范围:完成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和项目绩效评价、沿江1公里无主地块全流程管理制度研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监督制度研究、沿江1公里地块污染物入江迁移风险管控与修复成效评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后期管理制度研究。 |
最高限价总计:22,976,7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2: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3: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4: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5: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6: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7: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8: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9:采购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并于2027年4月30日前整体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包预留预算金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 2026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2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刘坤尹华
采购人电话:15023160755 186966993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玮杨敬杰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杨敬杰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内容提要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土壤污染专项治理项目,预算2297.67万元,公开招标,11月27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2297.67万元
- 公开招标
- 11月27日截止
- 不接受联合体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info-notice/procument-notice-detail/16944072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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