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荣县人民法院采购共享法庭项目,代理机构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发布于2026年10月28日。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6000369
二、项目名称:共享法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 397,000.00元 | 合计(总价):397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019900 |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能操作终端 | 新视云 | XT A-130 | 33(项) | 10,500.00 |
| A02019900 |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摄像机 | 新视云 | 定制 | 24(项) | 895.83 |
| A02019900 |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能管理终端 | 新视云 | XT A-130 | 1(项) | 2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宗尚(采购人代表) 、 郑尚京 、 曹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按采购预算的1.5%收取,即人民币6,750.00元(大写: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固化原因,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购包一主要标的:摄像机,实际总金额为:21,5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荣县人民法院
地址: 荣县梧桐街道荣州大道三段666号
联系方式: 0813-611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4栋20层3号
联系方式: 0813-5866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女士
电话: 0813-5866584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内容提要
荣县人民法院采购共享法庭项目,代理机构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发布于2026年10月28日。
关键信息
- 采购人:荣县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共享法庭
- 公告类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0/t20261028_27574776.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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