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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法院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宁县人民法院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长宁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人无
采购方式无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无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411

二、项目名称: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四川吉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源新区万达广场(西区)3号写字楼5-6号1,293,668.59元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吉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B01020400B01020400 法院业务用房施工长宁县人民法院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王映鸿注册编号:川2512014201524614,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B01020400B01020400 法院业务用房施工长宁县法院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王映鸿注册编号:川2512014201524614,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B01020400B01020400 法院业务用房施工长宁县人民法院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王映鸿注册编号:川2512014201524614,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双双(采购人代表) 、 左冬梅 、 严巨平 、 高仲 、 瞿高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泽鸿路二段327号

联系方式: 0831-878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0831-878901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内容提要

长宁县人民法院龙头人民法庭提能增效优化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0/t20261028_27577821.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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