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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约10000平方米建筑(室外场地、3幢车间及1幢3层房屋)进行拆除施工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97595.61元,拆除工程最高限价220770.39元,物残值最低补偿318366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11-16 09:30,

招标公告江苏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16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6 09:30: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苏州市
采购人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9.76万元
项目编号BSQHY2026-1029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工期/服务期交钥匙后2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353号
项目联系人郁晓唱
联系电话0512-58372178

公告正文

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QHY2026-1029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9.7595610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名称: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 建设地点:长欣科技产业园

西侧 建设内容:需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相关区域建筑进行拆除,包括室外场地、

3 幢车间及一幢 3 层房屋拆除,涉及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

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涉及面积约 10000 平

方米 工程合同估算价(元): 97595.61 元,其中拆除工程最高限价 220770.39

元,物残值最低补偿为 318366 元。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需对长欣科技产业

园西侧相关区域建筑进行拆除,包括室外场地、3 幢车间及一幢 3 层房屋拆除,涉及

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

上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必须在 2026 年度张家港市建筑

物(构筑物)拆除施工企业信息库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

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资格审查其

他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

外);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公告之时至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书面获取。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 元/份,文件一经售

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 1.2 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1.3 法人

(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其

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书面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 353号

联 系 人: 郁晓唱

电 话: 0512-58372178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 15号

联 系 人:张芳

电 话:18118110606

电 子 邮 件:8371795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项目名称)

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BSQHY2026-1029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

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

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拆除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

2.3 建设内容:需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相关区域建筑进行拆除,包括室外场地、3 幢车间及一幢 3 层

房屋拆除,涉及面积约 10000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涉及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元): 97595.61 元,其中拆除工程最高限价 220770.39元,物残值最低补偿为

318366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需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相关区域建筑进行拆除,包括室外场地、3 幢

车间及一幢 3 层房屋拆除,涉及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交钥匙后 20 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

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必须在 2026 年度张家港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企业信息库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

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

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

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

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

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

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

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

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

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11 月 5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26年 11 月 10 日 17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书面获取。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招标

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

使用。

6.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6.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3.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6.3.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3.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16 日 9时 30 分

7.2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16 日 9时 30 分

7.3开标地点: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 楼会议室

7.4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7.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1.1

招标人: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 353号

联系人:郁晓唱

电话:0512-58372178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10.1.2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 15 号

联系人:张芳

电话:18118110606

项目负责人:张芳

邮编:215600

电子邮箱:837179505@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11月 5 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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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长欣科技产业园西侧约10000平方米建筑(室外场地、3幢车间及1幢3层房屋)进行拆除施工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97595.61元,拆除工程最高限价220770.39元,物残值最低补偿318366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11-16 09:30,地点在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楼会议室。

关键信息

  • 拆除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含3幢车间及1幢3层房屋
  • 拆除工程最高限价220770.39元,物残值最低补偿318366元
  •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持B证
  • 投标截止与开标均为2026-11-16 09:30,现场书面递交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须在2026年度张家港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企业信息库内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jszbcg.com/#/bulletinDetails/%E6%8B%9B%E6%A0%87%2F%E9%87%87%E8%B4%A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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