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预算210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7日截止。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 JSZC-321200-HQGC-C2026-004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0-HQGC-C2026-0044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70.000000万元;采购包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分为三个采购包,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检测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标准单价*(1-成交优惠率),标准单价参照《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文),无人机航测取费标准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按面积计费。各采购包最低优惠率要求40%,供应商填报优惠率不得低于40%,否则响应无效;各采购包年度结算金额分别不超过80万元、70万元、6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7年施工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普通国省道路面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普通国省道和快速路桥梁、隧道、交安设施养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市级管理质量检测等,分3个采购包。
采购包 1:普通国省道路面、桥梁和交安设施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包括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重点桥梁监测项目,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兴化市、姜堰区)、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和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的交安设施施工项目,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项目,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市级管理质量检测等,预计检测费用 80万元;
采购包 2:普通国省道路面日常养护,普通国省道和快速路路面、桥梁、隧道、交安设施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包括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项目,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靖江市、泰兴市), G345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快速路交安、隧道升级改造专项工程等,预计检测费用70万元;
采购包 3: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包括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海陵区、高港区)等,预计检测费用 60万元。
以上检测项目为预估,实际检测内容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 2022〕45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2. 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采购包2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采购包3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登记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评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本项目为优惠率合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检测试验费、人员费、检测设备使用费、检测设备维护费、办公耗材费、税金、管理费、保险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风险。结算检测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检测数量为准。
6. 本项目共分 3 个采购包,同一供应商最多可响应 3 个采购包。开标及评标均按采购包 1、采购包2 、采购包 3 依次进行。供应商在 3 个采购包中仅限成交 1个采购包;若供应商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依此类推。
7. 当第一成交候选人因项目质疑、投诉导致成交结果无效时,后续采购包不因该采购包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资格取消,而影响其他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入选名单。采购人有权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则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南楼303号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639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523-86933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0523-86933690
内容提要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预算210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7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210万元
- 竞争性磋商
- 11月17日截止
- 分3个采购包
- 需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相应资质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良好商业信誉
- 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4/003004002/20261105/aca5b6476f9a410eb95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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