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涉及2026-2027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投诉成立,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112026000021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遂宁市华毅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西部铁路物流园园区B3-3区3单元23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46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2026-2027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N510811202600002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该评标委员会自行设置评审标准,未按招标文件已经载明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审,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错误。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四川涪田粮油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5项干杂及调味品:活面条(斤)、抄手皮(斤)的制造商是广元利州区安心食品厂(个体工商户),该制造商生产品目中无相应的产品明细,属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真实,属于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6年10月21日
内容提要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涉及2026-2027年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投诉成立,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信息
- 投诉成立,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22c6efc-0a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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