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凉山州财政局对科研能力提升实验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6000266
二、项目名称:科研能力提升提升-实验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拟南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12号11幢5-6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草原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草原科学研究院科研能力提升提升-实验设备采购(N513411202600026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9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对冷冻型高通量组织研磨器设置“▲降温速度快,1min内实现从室温降到-10℃”参数,并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认证或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公章)”。在国家和行业均无该降温速率统一检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该佐证要求客观上无法满足,实质排除多数合格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八)项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对PCR仪设置“适用0.2ml或0.1ml PCR管及8联管,96孔全裙边板材、半裙边板材、无裙边板材”的兼容要求。其中“96孔全裙边板材”兼容配置超出项目实际使用需要,且以“未来拟建设的自动化核酸工作站”作为设置依据,采购需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对倒置荧光显微镜设置齐焦距离≤45mm(★实质性废标条款)、20×物镜(N.A≥0.45且W.D.≥7.8mm)、100×物镜(NA≥1.30且FN.≥26.2mm)、单层≥8孔位激发块转盘+复眼荧光照明、中间变倍1×/1.6×/2×、“显微镜同品牌高分辨率成像系统最大图像分辨率≥4915万像素(8192×6000)”等多项参数。上述参数组合指向奥林巴斯单一品牌(其中FN≥26.2mm、8192×6000分辨率、“同品牌”限定、1.6×中间变倍、复眼荧光照明均为奥林巴斯专属配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并限定特定品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对凝胶成像分析系统1D分析功能设置“可计算出每根条带的迁移率(Pix),强度(Int),净面积值,最大面积值和百分比”“泳道的自动识别(包括弯曲泳道)”等参数,其整套文字表述与北京六一WD-9413BX/C型凝胶成像分析系统原厂彩页表述完全一致,照抄特定品牌原厂宣传资料作为技术参数,变相指定品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六)项。
投诉事项5: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通篇以“经查阅公开资料”“市场存在多家厂商可满足”等概括性表述作出结论,未附任何可核验的品牌、型号、官网资料或产品手册证据,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关于质疑答复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要求,质疑答复程序存在瑕疵。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2: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3: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4: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5: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凉山州财政局
2026年11月05日
内容提要
凉山州财政局对科研能力提升实验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148fa98-67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