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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剑阁县财政局驳回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项目的投诉。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剑阁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N5108232025000126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隆庆街98号
项目联系人剑阁县财政局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32025000126

二、项目名称: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299号3栋1楼102室(A3-3-102)

被投诉人:剑阁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隆庆街98号

被投诉人: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16号

四、基本情况

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项目(N510823202500012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5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报告”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国家非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剑阁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04日

内容提要

剑阁县财政局驳回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项目的投诉。

关键信息

  • 投诉被驳回,继续采购活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edba4d9-39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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