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驳回四川耀佳裕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项目的投诉。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5002661
二、项目名称: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耀佳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被投诉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4栋20层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N510001202500266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5: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6: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7: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8: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9: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10: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11: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12: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13: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品牌“七鑫易维”的制造商不是诚信的制造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8: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9: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0: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26日
内容提要
四川省财政厅驳回四川耀佳裕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项目的投诉。
关键信息
- 投诉被驳回,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c157ad7-a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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