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岳池县实验学校采购网链共享计划互动录播设备,因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活动,被岳池县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5000350
二、项目名称:网链共享计划互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毛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16号2栋10层 53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实验学校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滨河东路650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四、基本情况
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岳池县实验学校网链共享计划互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N511621202500035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悍然违反国家强制采购政策,恶意删除节能产品,属于根本性对抗性违法!
投诉事项2:精心构设唯一性技术壁垒,证据确凿,构成法定串通与严重歧视!
投诉事项3:强行违法收集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置国家法律与学生权益于不顾,风险极端恶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岳池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04日
内容提要
岳池县实验学校采购网链共享计划互动录播设备,因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活动,被岳池县财政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2、3成立
-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原采购日期为2025-11-11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cf9fb23-4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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