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龙泉驿区财政局对宏山江科技投诉处理,投诉方质疑中标供应商虚假材料,被驳斥,继续采购。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322
采购方式中标公告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32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山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万贯机电城25栋1单元13层1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西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西美南路188号金壁苑B区3栋及13栋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龙泉驿区西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N510112202500032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2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应取消其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政策及中标资格,涉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05日

内容提要

龙泉驿区财政局对宏山江科技投诉处理,投诉方质疑中标供应商虚假材料,被驳斥,继续采购。

关键信息

  • 投诉方:四川宏山江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方:西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招标公司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 结果:继续采购,未取消中标资格
  • 项目:N5101122025000322,医疗设备购置
  • 地区:四川省龙泉驿区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abf4f2f-f7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