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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采购的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因投诉成立,被责令撤销合同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218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安西街120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218

二、项目名称: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耀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站北东街125号1栋214号附19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安西街120号

被投诉人: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九康三路20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N510118202500021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06日

内容提要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采购的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因投诉成立,被责令撤销合同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投诉成立,原合同被撤销
  •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投诉事项为评审因素不符合法律规定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76b8b65-fa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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