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乐山市人民医院CT等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308
二、项目名称:CT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2室
被投诉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惠安路639号(高新院区)。
被投诉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20层B2001、B2003、B2006。
四、基本情况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人民医院CT等采购项目(N511101202500030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部分实质性参数不合理,未提供标准,有歧视性。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与倾向性,疑似为东软等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4:本次招标将2个品目打包采购不利于项目实施。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不接受分包,违反政府采购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8:部分采购需求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歧视中小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8: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9: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05日
内容提要
乐山市人民医院CT等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被驳回,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e47d208-50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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