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古蔺县财政局公告: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小学安保及寝室管理物业管理费用项目(N510525202500027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被罚款2980.6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市东中市301号6256室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小学安保及寝室管理物业管理费用项目采购(N5105252025000275)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980.6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古蔺县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内容提要
古蔺县财政局公告: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小学安保及寝室管理物业管理费用项目(N510525202500027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被罚款2980.6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关键信息
- 苏州建程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 罚款2980.62元
- 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涉及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275
- 处罚机关为古蔺县财政局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a5f36e0-bf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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