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响乐团2025成都交响乐团音乐厅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交响乐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326,824.93元,单一来源采购,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交付。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4002599-2
二、合同名称: 2025成都交响乐团音乐厅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 51010025210200048406
四、项目名称: 2025成都交响乐团音乐厅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协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交响乐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北星大道一段1500号
联系方式:028—87652591
供应商(乙方):成都城投露天音乐公园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凤凰山街道
联系方式:180161707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326,824.93 | ¥326,824.93 |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原合同服务期限延长1个月时间暨原合同服务期限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二)服务地点 成都露天音乐公园(北星大道一段1500号) (三)考核标准 根据《履约考核参考标准》进行考核: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进行第二期付款前7天对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第一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适当扣减费用(剩余支付费用的40%);如考核为70-90分(含),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支付尾款前一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依旧不合格,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若一次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四)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 (五)本项目涉及产品采购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该产品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合同金额: 326,824.9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捌佰贰拾肆元玖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交响乐团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交响乐团
2026年01月07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成都交响乐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326,824.93元,单一来源采购,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交付。
关键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金额326,824.93元
- 服务期限延长1个月至2026年1月31日
- 考核标准严格,不合格可扣减费用
- 供应商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考核标准严格
- 服务期限延长1个月至2026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68a2a6c-5d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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