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二次)询价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二次),预算1,615,100元,分2个包,询价采购,截止时间2026-01-13 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22025000143
项目名称: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15,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货与安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货与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2)若投标产品及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8日至 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 13 号二号楼 6 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0817-2112353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华康西路98号
联系方式: 1335027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联系方式:文件: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话:文件:0817-2605350,评标咨询:0817-2165963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07日
内容提要
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二次),预算1,615,100元,分2个包,询价采购,截止时间2026-01-13 09:30。
关键信息
- 预算金额1,615,100元,分2个采购包
- 截止时间2026-01-13 09:30,不接受联合体
- 交付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货与安装
- 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及生产/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52ded1d-c5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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