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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驳回投诉,继续开展2025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文化体育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33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18

二、项目名称:2025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33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A座5楼3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N510115202500021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4: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内容提要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驳回投诉,继续开展2025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

关键信息

  • 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18,投诉事项被驳回,继续采购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52a0a65-31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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