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西门子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由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采购日期2025-09-28;成都市财政局于2026-01-05发布投诉处理结果,驳回西门子医疗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94
二、项目名称:西门子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被投诉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20层B2001、B2003、B2006;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幢1单元15层1508-1510号
四、基本情况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西门子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01202500159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锐鹏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文件★2.2中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要求的全新原厂备件”,招标文件2.8“备件库保证,保证在中国大陆有≥2个零备件库”,《投标(响应)函》第三条要求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招标文件★2.1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2小时内作出响应,24个工作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的服务要求,不具备履行该要求的真实能力。投诉人发现锐鹏公司在备件来源、备件的仓储备货以及响应时间等关键方面存在虚假承诺的嫌疑。
投诉事项2:鉴于以上质疑点,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正式质疑。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不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05日
内容提要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西门子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由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采购日期2025-09-28;成都市财政局于2026-01-05发布投诉处理结果,驳回西门子医疗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投诉事项均被驳回,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 采购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
- 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未披露预算、截止及开标信息
- 投诉人质疑锐鹏公司虚假响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要求的全新原厂备件
- 在中国大陆有不少于2个零备件库
- 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小时内响应,24工作小时内工程师到场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cd56769-32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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