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08
二、项目名称:广安友谊中学高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7号8楼
被投诉人: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152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相关供应商:胜维尼教育用品(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户外产业园06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中学高中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N511601202500020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所投“智慧管理危化品室工业级TVOC传感器”“智慧管理危化品室工业级温湿度传感器”“智慧管理危化品室高清网络摄像头”“智慧管理危化品室强排风扇”“智慧管理危化品室防爆型报警声光指示灯”“智慧管理危化品室防爆应急灯”等“定制”产品不具备唯一性,也没有补充说明,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投标无效,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所投的“化学吊装实验室吊装通风装置附件”“化学吊装实验室辅助线路”“生物吊装实验室辅助线路”“物理仪器导线”等产品的品牌为“海声音”,规格型号为“定制”,A02062100绝缘电线和电缆类产品属于强制“3C”产品,经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查询到“海声音”和“定制”的3C证明材料,中标公司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成交供应商所投“学生端传感器多用力学轨道”“三维磁感应强度传感器测量系统”“氧气传感器测量系统”“智慧管理危化品室工业级 TVOC传感器”“智慧管理危化品室工业级温湿度传感器”等产品规格型号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涉嫌虚假响应,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0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a400e71-e6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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