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无为市中医医院采购电子鼻咽喉镜,预算60万元,2026年11月17日截止投标,安徽省芜湖市。
公告正文
项 目概况
无为市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H09CG2026HW043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733号)
项目名称:无为市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0万元
最高限价: 6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投入使用后,将显著缩短耳鼻喉科患者的检查候诊时间,以高清、无创、灵活的影像优势,为咽喉部及鼻腔疾病的早筛、精诊和微创治疗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全面夯实我院在耳鼻喉头颈外科领域的精准诊疗能力与教学科研平台,切实满足临床科室及辖区群众对舒适化、高品质内镜检查的迫切需求,有力提升我院在区域医疗体系中的专科影响力和综合服务口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个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 下列有效情形 之一的 ,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 “ 有效 ” 是指 “ 情形 ” 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查阅并获取 招标文件。 登录前须持有与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 落实 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 采购 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 “ 政采贷 ” 业务, 可以 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城南新区高新大道东侧与翠湖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53-6330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天龙路交口南岗科园长河经济城 F356室
联系方式: 17780565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芊、焦婷婷
电话: 17780565406 、 19955372632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正文
内容提要
无为市中医医院采购电子鼻咽喉镜,预算60万元,2026年11月17日截止投标,安徽省芜湖市。
关键信息
- 预算60万元
- 2026年11月17日截止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 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生产厂家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经销/代理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8_27578765.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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