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大屏鑫光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8层808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大屏鑫光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南街小学等三所学校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01312025000099)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二)项,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大屏鑫光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052.3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蒲江县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50c8eab-79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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