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2720250001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272025000119
二、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政府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凉山锐风创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亮湖路6号1幢3层
被投诉人:宁南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大同镇新场村一组66号
被投诉人:四川启程创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人和路42号7幢2层1号
相关供应商:宁南县云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南县宁远镇后山村民新路3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启程创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宁南县大同镇人民政府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政府采购(N513427202500011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产品规格型号未指向唯一产品、压力参数未标注单位,未实质响应实质性要求,代理机构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2:中标公告及采购合同品目分类错误,违反法定分类标准,与压力参数缺陷叠加引发重大履约风险,代理机构回复违法无效。
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加压泵型号虚构不存在,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机构未实质核查。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否
宁南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b69f449-de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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