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18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181
二、项目名称:绵竹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LED屏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路177号1栋4层405号
被投诉人: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绵竹市紫岩街道回澜大道东段399号
被投诉人:绵竹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基本情况
绵竹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绵竹市应急管理局绵竹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LED屏采购(N51068320250001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采购中心越权判定“多功能显示器需3C认证”,对强制认证目录理解有误,事实认定不清;招标文件未要求“应急指挥中心显示器”通过3C认证,但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应急指挥中心多功能显示器仍然通过了3C认证。
投诉事项2:采购中心错误将“应急专用配电柜”归入3C强制认证目录,混淆产品类别,越权作出认定;招标文件未要求应急指挥中心配电柜通过3C认证,但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应急指挥中心配电柜仍然通过了3C认证。
投诉事项3:采购中心对“LED专用电源”的3C认证范围判定错误,越权行使监管职责;招标文件未要求电源通过3C认证,但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电源仍然通过了3C认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竹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1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1975a17-23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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