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1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124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及软件系统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格律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龙城大道9号师大现代花园二期4栋3层70号
被投诉人: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解放街4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医疗设备一批及软件系统等采购项目(N512021202500012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技术参数要求在脉动阶段中脉动下限值≤-80Kpa,脉动上限值≥80Kpa,属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家限定性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删除此条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2: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技术参数要求脉冲次数≥7次,属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家限定性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删除此条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3: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技术参数要求压力检测时,灭菌器夹层和内室均使用压力变送器进行控制,无需人工调节夹层压力,属于明显不合理的参数,不符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删除此条参数。
投诉事项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的技术参数要求为保证灭菌效果,对杀灭聚四氯乙烯软管(内径1mm、长4000mm或内径1mm、长2000mm) 中的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时,过氧化氢注射量≥4.5ml,属于独家限定性参数,不符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删除此条参数。
投诉事项5: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的技术参数要求运行快速循环程序(半周期灭菌)时,提纯后的过氧化氢注入灭菌舱内扩散时间≤3.5min,属于独家限定性参数,不符合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删除此条参数。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安岳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53dbeab-07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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