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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822025000147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8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什邡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6822025000147

二、项目名称:什邡市S107线和G350线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洋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96号大陆紫云金沙

被投诉人:什邡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亭江西路120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阳市密江街富贵世家8栋2-11、2-1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什邡市交通运输局什邡市S107线和G350线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N510682202500014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什邡市交通运输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作出答复,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2: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一履约能力-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系统或平台软件供应商具备“不停车检测执法审批流程管理”功能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

投诉事项3: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系统或平台软件供应商具备“数据安全处理管控”功能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

投诉事项4: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系统或平台软件供应商具备“超限超载监测预警”功能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

投诉事项5: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一项目实施团队-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4分):(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得1分、(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网络工程师)得1分、(4)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3分):(1)具备一级建造师(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得1.5分;(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中级及以上得1.5分。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分):(1)团队成员中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得1分;(2)团队成员中具有传输与接入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得1分。注:1、针对第1、2、3项:需提供相应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投诉事项6:专家没有上报异常情况。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什邡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5f6a0c6-35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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