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2320250001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32025000116
二、项目名称:中西面点实训室设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奥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纬二路399号深国际综合物流港A2办公楼(12幢)五层C区852室
被投诉人: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东滨大道117号
被投诉人: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中西面点实训室设备采购(二次)(N510823202500011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柜式单星盆台(含水龙头)1、柜式单星盆台(含水龙头)2、柜式双星盆台(含水龙头)制造商不具备节能认证。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材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剑阁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5236175-2d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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