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1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111
二、项目名称:翠屏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锐克达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2幢6层10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翠屏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N5115022024000111),采购日期为2024 年 06 月 27 日。
投诉事项: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LED教室灯、LED黑板灯、控制面板、开关,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序号1LED教室灯第6、7、8,序号2LED黑板灯第6、7、8。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评采购包1评审标准具体标准和要求产品质量第1、第2。采购人在回复中没有就我方关切的关键性问题作出回答,没有证明要求该8条认证证书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认证,没有出示要求该8条认证证书的相关政府部门文件,也没有公开要求该8条认证证书的《认证实施规则》、流程、时效,没有证明要求该8条认证证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1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c23815b-fa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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