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25202500005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52025000058
二、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粮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语过添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高阳路62号3-309
被投诉人:天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洪川北路200号
被投诉人: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9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天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粮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N511825202500005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6 日。
投诉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未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中部分产品参数的设定具有排他性或倾向性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天全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9773c2d-bc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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