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彭翠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彭翠在雷波三峡中学二期配套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包3)(N5134372025000061)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本机关决定对彭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雷波县财政局
2026 年 01 月 16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02bb3d7-ae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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