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21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牧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8号1幢11楼8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天府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6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代理的成都市青羊区天府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N510105202500022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废标理由不正确,擅自以“定量评判”替代“定性审查”,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函》不认可,废标理由前后不一,逻辑混乱。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1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bd6b2a8-5d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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