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2202500003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22025000038
二、项目名称:触控一体机(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299号3栋1楼102室(A3-3-102)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一支路19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同兴路505号综合楼
四、基本情况
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触控一体机(二次)(N510302202500003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4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5532dbe-01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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