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海和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嘉路4568号联东U谷中国算谷未来智造中心20号楼202B133(一址多照)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山东海和设备有限公司在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飞龙镇新胜村、蜂窝村蚕棚建设(N5103222025000007)存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海和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富顺县财政局
2026 年 01 月 26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78132b4-da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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