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六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六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第八包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2 10:00:00,更正为:2026-02-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02 10:00:00,更正为:2026-02-12 10:00:00。
( 1)原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后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10%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6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20%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12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20%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18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20%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24个月后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30%款项。
( 2)修订后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后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80%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20%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方式: 0833-2429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联系方式: 0833-230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 0833-2307388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c6c3c6a-a5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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