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02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02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展示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新增展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峰屿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00号成发商厦6楼610号
被投诉人:成都画院(成都市美术馆)
地址:成都市支矶石街59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画院(成都市美术馆)2025年展示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新增展柜)采购项目(N510101202500202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5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443f926-57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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