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鑫誉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4组158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鑫誉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2024公车中心车辆更新购置费(二次)(N5134112024000177)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鑫誉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999.2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6 年 01 月 20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05efeae-0b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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