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汶川县财政局对杭州时祺科技投诉处理,认定其质疑事项影响采购,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另行确定供应商。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5000165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农业三品一标建设项目(汶川县威州镇布瓦村特色水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丁兰街道金色大唐城3幢5楼
被投诉人: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
被投诉人:四川中政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12层1206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金旭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0号4楼403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政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汶川县农业三品一标建设项目(汶川县威州镇布瓦村特色水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N513221202500016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质疑回复中:“本项目采购的油封压力表不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需强制型式批准的范围”违反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汶川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28日
内容提要
汶川县财政局对杭州时祺科技投诉处理,认定其质疑事项影响采购,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另行确定供应商。
关键信息
- 投诉人: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投诉成立
- 结果: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另行确定供应商
- 项目:汶川县农业三品一标建设项目(N5132212025000165)
- 地区:四川省汶川县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145de1b-06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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