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11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117
二、项目名称:办学条件能力提升项目教学实训设备购置更新及附属设施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山嘉乐嘉华兴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徐家街67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能力提升项目教学实训设备购置更新及附属设施建设采购项目(二次)(N510801202500011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0 日。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活动成都中星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8fa3edf-bb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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