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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566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所属地区四川省 · 自贡
采购人自贡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综合服务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56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仁和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218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民街259号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四、基本情况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N510301202500056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根据代理公司质疑答复得知,我公司项目实施方案存在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的情况被扣了5分,而同样存在问题被扣分的其他公司却仅扣了1.67分,存在打分不合理现象。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明显不具备履行项目该有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投诉事项3:第二成交候选人其公司社保参保人数为0,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该公司已构成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07f32f7-87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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