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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39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隆昌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39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双凤镇平安社区场镇生活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市瑞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跃路88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隆昌市双凤镇凤翔路24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市蒲江七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隆昌市双凤镇平安社区场镇生活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工程项目(N511083202500023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未依法全面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程序违法且损害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付款方式违反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构成歧视性条款。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对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错误,影响政策执行与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投诉事项4:采购人未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0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613f94b-d3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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